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

預告訂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辦法」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項。
三、「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辦法」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或本署食品資訊網(網址:http://food.doh.gov.tw/)之 「最新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
(三)電話:(028590-66666818
(四)傳真:(022523-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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