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速食店食品 應直接標示熱量

繼調查連鎖速食店油炸用油酸價後,台北縣長周錫瑋再指示法制局,促請速食業者標示漢堡、薯條等食品熱量,以維護消費者健康;法制局調查發現業者雖在網路、紙墊背面標示各項產品熱量,但未達「充分、正確揭露消費資訊」,近日將要求業者在食品包裝袋或紙盒直接標示熱量。

北縣消保官去年抽驗連鎖速食業者油炸油,發現酸價過高等問題後,縣長周錫瑋指示法制局向中央建議,針對油炸用油檢驗酸價、丙烯醘胺、砷含量及換油紀錄不實等問題,建立更明確的標準,並認為漢堡、薯條等高熱量主食,容易造成肥胖等健康問題,因此要求法制局促使業者在食品包裝直接標示熱量,維護民眾健康。

法制局日前邀衛生局、行政院消保會會商,發現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無從規範,消保法雖規範業者須「充分、正確揭露消費資訊」,不少速食業者已在公司網站或店內紙墊背面標示產品熱量,進一步強制在食品包裝標示清楚,須再釐清。

法制局長陳坤榮說,近日將要求各連鎖速食業者,直接在薯條包裝袋、漢堡紙盒清楚標示熱量,若業者拒絕配合,縣府將修正「台北縣消費保護自治條例」,直接將標示方式納入法規,對不配合者開罰。


2010/03/11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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