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第三波年節食品抽驗結果公布 即食豆乾違規率高,提醒消費者聰明選購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繼21發布第二波年節食品檢驗結果,今日再發布第三波檢驗結果,本次共計抽驗251件,35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3.94% (包裝:2.13%1/47件;散裝:16.67%34/204件);完整包裝產品標示檢查 47 件,不符合規定者共1件(不符合率2.13%)。(抽驗結果分析表如附件1、抽驗名冊如附件2)。

本次於本市傳統市場、批發市場、迪化商圈、大賣場、超市抽驗之年節食品包括水產加工品 (如魷魚絲、魚乾、蝦米)、米濕製品 (如年糕、蘿蔔糕)、肉加工品 (如香腸、臘肉)、即食豆製品 (如豆乾)、花生製品 (如花生、花生酥)、烘焙食品 (如米果、糕餅)、素食食品 (如素雞、素肉)、堅果加工 (如瓜子、開心果)、糖果及果凍等類,品質檢驗部分,重點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漂白劑、調味劑、著色劑、黃麴毒素、亞硝酸鹽等,檢驗結果以即食豆乾不合格率最高 (47.37%27 /57 件),其次為米濕製品 (15.38%4 /26 件)。

針對35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之產品分析其違規原因,以超量添加防腐劑32件最高(佔91.43%32/35件),其次為漂白劑殘留量過高3件(佔8.57%3/35件)。違規產品包括27件即食豆乾、4件米濕製品及1件豬肉乾均檢出防腐劑苯甲酸或己二烯酸超量;另1件蝦米、1件素干貝及1件白瓜子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殘留超出限量。

本次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件數中,以即食豆製品 (如豆乾(干)、麻辣切干、豆干條(丁)等) 之件數占最多 (47.37%27/57件),而不符合規定產品 1件為包裝、26件為散裝產品(包裝:11.11%1/9件;散裝:54.17%26/48 件),不符合規定原因均為檢出防腐劑超量,其中以 1件「沙茶素食豆干」檢出己二烯酸 4.84 g/kg (標準:2.0g/kg以下)1「麻辣切干」 檢出苯甲酸 4.27g/kg (標準:0.6g/kg 以下) 最高,另 1「八角豆干」同時檢出苯甲酸4.22g/kg及己二烯酸2.03g/kg超量。

本專案同時執行47件包裝食品之標示檢查,其中1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率為 2.13%,主要違規原因為粩花(米)未標示原產地及營養標示未標示飽和脂肪及反式脂肪。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不符合規定之產品,皆已通知販售及進貨端業者下架,而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當地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本市之產品,將進一步調查確認違規業者後,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第17條,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令其違規產品應予以回收銷毀。

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進入人體後,在9~15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己二烯酸為一般食品常用的防腐劑,於人體正常的新陳代謝,易被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體外,雖屬毒性較低的防腐劑,但亦不可隨意添加於食品中或過量使用,二氧化硫會使呼吸系統功能受損,加重已有的呼吸系統疾病 (尤其是支氣管炎及心血管疾病),容易誘發氣喘、氣促及咳嗽等症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於選購年節產品時,除了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外,儘量選擇包裝完整之產品,並注意包裝食品是否完整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等)。此外,並應注意販售場所環境是否清潔衛生,產品販售時有無依標示適當冷凍或冷藏等。食品製造業者應確實控管製售產品之品質衛生,並確實、完整的標示於外包裝,而大賣場及一般販售業則應落實自主管理。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7。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 http://food.doh.gov.tw 或衛生局網站 http://www.health.gov.tw/ 查詢相關訊息。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09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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