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就業啟航計畫

為協助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失業者就業,本會於9915起推動就業啟航計畫,補助民營事業單位或民間團體提供工作機會協助渠等就業,有意願之申請單位可向提供工作機會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洽詢及申請,亦可利用「全國就業e網」就業啟航計畫專區(http://file.ejob.gov.tw//2009_specially/2009_sea/index.html?ctype=B&cid=banner990104_2&oid=no990104_2)或撥打24小時免付費就業服務專線0800-777-888查詢。

相關附件下載與原始資料頁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中華民國990105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0990500001號令發布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協助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失業者(以下簡稱失業者)就業,鼓勵事業單位或團體(以下簡稱申請單位)提供工作機會,協助失業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進而達成穩定就業之目的,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主辦單位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執行單位為本局所屬各就業服務中心、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臺北縣政府就業服務中心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三、本計畫所稱之失業者,指曾參加勞工保險十四日(含)以上,且於執行單位認定時,未參加勞工保險,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之本國籍勞工:
(一)獨力負擔家計者。
(二)年滿四十歲至六十五歲者。
(三)身心障礙者。
(四)原住民。
(五)生活扶助戶有工作能力者。
(六)更生受保護人。
(七)長期失業者。
(八)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
(九)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者。
(十)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十一)犯罪被害人。
(十二)人口販運被害人。
前項各款之認定方式及應備文件,依附表一規定辦理。失業者於職業工會、漁會、農會加保或屬裁減續保身分者,應提供無從事工作之證明或承諾書。
四、本計畫所稱申請單位如下:
(一)依法辦理登記或立案之民營事業單位。
(二)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取得設立許可之民間團體。
(三)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受委託之民間機構。
前項第二款規定,不包括政治團體。
第一項申請單位,應為加入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之單位。
五、申請單位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提供工作機會所在地之執行單位申請核定,並依所核定之工作機會數,經執行單位推介或自行招募,僱用執行單位已認定之失業者:
(一)本計畫申請書。(附表二)。
(二)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合法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
(三)勞工保險投保人數或其他足資證明加保之文件。
(四)已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或繳納差額補助費、代金之文件。
失業者應於申請單位僱用前,應檢具附表一所定應備文件,至執行單位完成認定。
六、執行單位應採書面審查申請單位之申請核定案件。必要時,得進行實地訪查。書面審查表如附表三。
執行單位應於申請單位提出申請後十日內完成審查。但申請文件不全者,申請單位應於執行單位通知後七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視同未申請。執行單位須於補件後七日內完成審查。
執行單位應依申請單位之申請順序依序核定工作機會。每個核定之工作機會數應以十二個月計算;其不足者,應不予核定。執行單位核定之總工作機會數,以本會核定之經費為限。
執行單位於核定申請時,其核定內容應載明補助工作機會之職務、數量、工作地點及補助金額。申請單位經核定後,有變更核定內容之情事,應於變更前經執行單位重新核定。但屬工作地點之變更,如未損害受僱失業者之權益,得於發生變更後,向執行單位申請補正。
申請單位應於執行單位核定後或於原僱用人員離職後六十日內,完成僱用或遞補僱用;逾期未僱用或遞補僱用之核定名額,視同放棄。
申請單位於完成僱用或遞補僱用後十日內,應將僱用或遞補僱用人員名單向執行單位備查;未備查者,如無影響申請單位之 補助資格及未損害受僱失業者之權益,得於申請補助款項時,向執行單位申請補正。
申請單位提供之工作機會,應於中華民國境內,且每月僱用薪資應不得低於新臺幣(以下同)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
申請單位提供之工作機會,不符合計畫目的、屬一年(含)以下之定期契約、違反善良風俗或營業登記項目中為人力派遣業者,其外派之工作機會,執行單位應不予核定。
七、補助申請單位僱用失業者之工作機會數,以該單位勞工保險投保人數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不足一人以一個工作機會核計,最多不超過一百個工作機會;其勞工投保人數為十人以下者,最多得補助三個工作機會數。
執行單位依前項規定核定申請單位工作機會數時,得依權責綜合考量核定申請單位之最低工作機會數。
申請單位之勞工保險投保人數,應扣除申請時現正領取本會其他相同屬性之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之人數,並以該單位設立點為計算基準;於本計畫施行前設立者,以申請日前最近一個月為基準,於本計畫施行後設立者,以申請日當月或申請日前最近一個月為基準。
八、申請單位依本計畫僱用失業者,執行單位應依僱用失業者之人數計算,自僱用失業者起前三個月,每人每月補助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連續僱用失業者第四個月起至第十二個月,每人每月補助一萬元。但不得逾總補助額度。
總補助額度依核定工作機會數乘以補助僱用期間三個月乘以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加上核定工作機會數乘以補助僱用期間九個月乘以一萬元計算。
補助僱用期間之認定,以失業者到職參加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一個月以三十日計算,其末月僱用時間達二十日而未滿三十日 者,以一個月計算。
九、申請單位於遞補僱用本計畫失業者人數時,不受第七點第一項最多補助工作機會數限制。但單一申請之遞補次數,以執行單位核定申請單位之工作機會數為限。
申請單位於遞補僱用本計畫失業者時,執行單位應依前點第一項規定補助。但申請單位於已核定之工作機會,其補助額度中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之補助僱用期間不足三個月者,不得遞補僱用失業者,未用罄一萬元補助僱用期間之額度,視同放棄,不得重新申請。
十、申請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給補助,已領取者,應予追繳:
(一)未連續僱用同一失業者滿三十日。
(二)僱用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其配偶。
(三)同一申請單位再僱用離職未滿一年之失業者。
(四)僱用同一失業者,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屬性之 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五)同一失業者之其他申請單位,於相同期間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屬性之就業促進相關補(獎)助或津貼。
(六)屬庇護工場僱用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
(七)自行僱用未經執行單位認定之失業者。
(八)不實申領,且經查屬實。
(九)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會或執行單位查核。
(十)於申請之日前三個月及補助期間,有非法解僱人員之情事。
(十一)其他違反本計畫規定。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十款所定內容,申請單位應以承諾書為之。
申請單位有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第八款、第十款或第十一款規定情形者,執行單位得撤銷或廢止核定或補助之一部或全部。
十一、申請單位應於連續僱用同一失業者滿三十日後,以三個月為一期,並至遲於單一計畫執行完畢、經執行單位終止或補助僱用期滿六十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原執行單位申請補助:
(一)本計畫核准函影本。
(二)領據。(附表四)。
(三)受僱失業者名冊及印領清冊。(附表五)。
(四)受僱失業者身分證影本或有失業者照片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足以證明失業者身分之文件。
(五)受僱失業者工作簽到(退)表或足以證明參與本計畫之出勤文件。
(六)請領本計畫補助人數之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投保資料或其他足資證明加保之文件。
申請單位於受僱之失業者離職,其補助僱用期間不足三個月時,應於其離職後六十日內申請補助,不受前項期間之限制。執行單位應依本計畫規定審核申請單位之補助案件。申請單位檢附之文件不全者,執行單位應通知申請單位於七日內補正; 逾期未補正者,視同未申請。
十二、執行單位於當年度七月及次年度一月前,將執行情形及報告送本局備查。
執行單位應就申請單位是否確有僱用事實,不定期至現場或以電話進行查核。
申請單位應接受執行單位現場、電話查核,並提供執行本計畫相關文件;無故拒絕接受查核,執行單位得立即終止或撤銷其核定或補助。
執行單位應專案列管追蹤查核申請單位僱用情形,有缺失者,應督促申請單位改善,並得隨時辦理複查,經複查仍未改善者,應終止或撤銷申請單位核定或補助。
申請單位有不實領取或經執行單位撤銷或廢止補助時,應繳回已領取之補助。經執行單位書面通知限期繳回,屆期仍未繳回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本局得依執行單位所分配之員額數,執行績效及經費(經費支 用數/經費預算數)執行率進行考核,績效優良者,專案辦理敘獎。
十三、申請單位應於失業者到職後,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應投保職業災害保險或意外險。
不符合前項應投保項目資格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十四、本計畫所稱之期日,均以日曆天計算。
十五、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局於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植物活素 中部有機店上市

為了使更多消費者能瞭解「植物活素」,自今年三月起,「植物活素」開始在中部的有機門市上架了。而開始上市的首位夥伴,是在中部非常知名的佛法山體系-老農小舖(地址:台中市北屯區青島路四段37號,電話:04-22367200)。

近年來注重健康樂活的飲食觀念非常受到重視,除了幫助身體遠離環境、生活壓力的危害之外,對於我們所賴以為生的地球也能得到綠化與生息的機會。由這幾年國內外食品飲料品牌所開發的方向來看,減少添加物、減少調味、減少動物性原料與增加粗糧的新產品,也越來越受到世界各主要市場消費者的肯定,更證實了追求健康、依循自然法則的目標已成為大多數人未來持續努力的展望。

你知道GABA嗎?
γ- 氨基丁酸(Gama-aminobutyric acid,簡稱GABA)是一種非必需脂肪酸,主要存在人體的腦部,為中樞神經系統之抑制性神經傳遞物質,一種天然的鎮靜劑。如果能增加腦中GABA濃度,就能促使GABA開啟在許多神經元突觸後細胞膜上之氯離子管道,增加神經膜對氯離子的通透性,因之降低神經的興奮性。
GABA可以舒緩身心不適症狀。

GABA在身體是扮演自我調節的系統,所以當人體缺乏GABA時會自我生成,但是如果血液含量不足時就會產生焦慮、不安、甚至會有憂鬱、失眠等症狀,這時候如果及時補充GABA,對解除這些症狀會有很大的幫助,除了癲癇患者、憂鬱症患者、失眠患者等外,一般長久處於高壓力族群,如運動員、股市操盤手等腦力工作者也很容易缺乏GABA,因此更需要補充GABA來舒緩情緒。
GABA的簡介及作用機轉(活力藥師網)
GABA的臨床應用(活力藥師網)

元氣樂活的新主張
GABA主要存在於人體的小腦皮質、脊髓和視網膜中,是脊髓動物中樞神經和神經系統結合點的抑制性傳導物,也是抑制人體神經訊息傳遞的最重要的物質。GABA是一種相當重要的神經傳導物質,如果身體缺少這樣的物質,得到一些精神方面疾病的機率就會增加。在充斥各種環境壓力的現代社會中,身體機能會因為這些環境壓力造成不良影響。

GABA的生理作用


樂活LOHAS除了活的健康,更應該活的快樂。維持每一天身體機能的正常運作,是現代人的基本需求;而時時刻刻都能保有一顆自在快適的心與睿智冷靜的頭腦,更是我們必須不斷努力的目標。透過生物技術與飲食的協助,選擇更能幫助身體與心靈平衡、提昇的食物,對於不斷追求健康樂活的我們來說,離目標又是接近了一大步。

百事可樂吹健康風

英國金融時報周日報導,面對國際間呼籲食品大廠採用更健康配方的壓力不斷加增,百事可樂周一宣布:計畫在10年內將其暢銷食品中的鹽、糖、脂肪成份減少四分之一。

百事可樂為美國食品巨擘,除了百事可樂飲料之外,另擁有Frito-Lay和桂格(Quaker)等知名品牌,該集團計畫在2015年以前把其食品中的鈉含量較2006年減少25%,並擬於2020年以前將糖、飽和脂肪同樣減量25%,另增加全穀物(whole grains)、水果、蔬菜、堅果、種子和低脂乳品的成份。

包括ConAgra、卡夫以及康寶(Campbell)等其他美國食品大廠,已相繼宣布採取減鹽等類似措施。世界衛生組織(WHO)曾表示,減少這類成份將有助於對抗糖尿病、心血管等疾病蔓延的問題,WHO強調,對開發中或已開發世界來說,這都是日益嚴重的議題。

百事可樂並未明述糖、脂肪和鹽的確切減量,但承諾到2012年以前卡路里數和重要營養成份會顯示在包裝上;該公司甫於上周宣布,不再直接銷售全糖飲料至中小學。

百事可樂同時將由棕櫚油改為葵花油,以降低飽和脂肪,同時亦採用砂糖取代人工甜味劑。

該公司表示,未來10年其具健康概念的「good for you」系列產品的年銷售額,目標由100億美元增加至300億美元。

紐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已要求自今年開始餐館和食品企業5年內調降鹽含量,並制訂法規禁止使用反式脂肪(trans fats),下令餐廳須將卡路里數列在菜單上。

2006年百事可樂開始行銷較具健康概念的產品,同時亦嘗試低鈉配方。百事可樂表示,其Walkers Sunseed品牌食品中已最高減少達80%的脂肪。


2010/03/23工商時報記者陳怡均/綜合外電報導】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10元雪糕1元水餃 路邊冰櫃攤 小本賺Money

「賣冰吆!」路邊傳來一聲吆喝,這個透心涼的行業,正以驚人的速度在大台北地區擴展。繼雙葉食品前年推出「十元阿奇儂雪糕」寫下銷售紀錄之後,包括經營百吉、明治品牌的台隆集團及小美、雅方食品,也紛紛投入街頭賣冰行列。不分寒暑,路邊冰櫃儼然已開創新一波的經濟奇蹟。

投入十元冰品攤販行列的阿輝說,到底是地球暖化、天氣越來越熱,或是不景氣之下大家能省則省的緣故?他沒有特別去研究,只覺得買便宜冰品的人變多了,他憑著這種直覺,在中和賣起冰來了。

阿奇儂打響名號 百吉等跟進
不少人和阿輝一樣想法;「第一賣冰,第二做醫生。」這句台灣俗諺,更普遍成為他們勉勵自己冰中淘金的座右銘。

「來喔!來喔!阿奇儂雪糕只要十元,一盒五支五十元!」雙葉食品前年首度突破傳統超商、量販店限制,增加流動攤販通路,一個冷凍櫃、一張斗大寫著阿奇儂雪糕十元的招牌,就在街頭做起生意,果然掀起搶購熱潮。

低價策略奏效,雙葉食品今年再接再厲,除了阿奇儂雪糕,也賣起由知名造型師鄭健國(Roger)代言的傅媽媽冷凍水餃,一顆只要一元,主打的是「俗俗賣」。和一般量販店、超市的水餃相較,雖然份量小,但價格少一半,希望吸引婆婆媽媽、外食族青睞。

冬夏兩頭賺 雙葉賣過羊肉爐
流動攤販小賴說,目前買阿奇儂雪糕的人占多數,但順便買一元冷凍水餃的也大有人在,生意還不錯,水餃、冰品有三成利潤,平均每個月下來,有四、五萬收入。上班族阿明則說,水餃一顆一元,雖然總覺得太小顆,但一包一百顆不過一百元,多吃幾顆也會飽,划算的很。

雙葉經理陳安指出,阿奇儂雪糕夏天熱賣,但冬天就沒戲唱,基於淡旺季平衡,去年冬天起,雙葉也嘗試在路邊攤賣起平價的冷凍羊肉爐調理包、蛋餅,但生意未如預期,最後決定主攻冷凍水餃。

陳安還說,除了超低價一元水餃,流動攤販未來也將賣每顆要價四元、餡料更為豐富的傅媽媽冷凍水餃,他信心滿滿表示,街頭賣冷凍水餃絕對是未來趨勢。


轉載自:【2010/03/21 中國時報/潘杏惠/北縣報導】

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滬尾蘿蔔祭 周末登場

2010滬尾蘿蔔祭」系列活動本周六、日在淡水無極天元宮廣場舉行,鎮公所邀請大家屆時到淡水賞櫻花、嘗菜頭、拔蘿蔔、玩遊戲、看表演。淡水鎮長蔡葉偉指出,為促進淡水山區觀光發展,公所近年致力輔導農業轉型,2007年起與淡水鎮休閒農業協會合作試辦「滬尾蘿蔔祭」,推廣在地休閒農業及美景,年年吸引上萬遊客參與體驗。

今年同樣結合北海岸各地農特產品和特色美食,加上天元宮盛開的吉野櫻美景,本周六上午10時起開幕,內容包括農特產品展售、蘿蔔美食饗宴、拔蘿蔔體驗、舞台表演等。

現場還有闖關遊戲,完成有關健康、環保、省電、消防、租稅、郵政、淡水漁業、古蹟文化等9個關卡,就送環保袋或沐浴用品,並可至服務台領取「好彩頭祈福卡」,寫完可繫於天壇旁的紅線上。

無極天元宮位在淡水鎮北新路三段36號,因賞櫻季節容易塞車,2021日活動期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淡水及紅樹林捷運站均提供免費接駁專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2010/03/18 聯合報╱記者陳俐君、林昭彰/淡水報導】

洲子美食街 內科開幕

內湖科技園區目前已有3500家廠商進駐,工作人數多達10萬人,但這裡的上班族常為用餐問題困擾,市政府評估後,將洲子立體停車場部分面積打造為美食街,引入15家餐飲業者,昨開幕啟用。

市府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內湖科技園區每年創造的營業額多達11600億,不但打造許多國際品牌,也帶動內湖的發展及增加就業機會。雖然近年來已有餐廳陸續到內科開店,但仍無法滿足眾多工作者的需求,每到用餐時間總是人滿為患,無法輕鬆用餐。

財政局評估後將洲子立體停車場的部分用地,由停車用途變更為商業用途,一到二樓北側為美食街,委託麗陽美食生活館規畫,共投入1億元,打造出700大的美食廣場,提供傳統小吃、異國美食、速食等各式餐點,試賣以來人潮絡繹不絕。

目前進駐的商家包括麥當勞、西堤牛排、7-11、大井烤茶、可家美而美早餐、田庄兄台灣小吃、四海遊龍、辛很守辣麻辣燙、泰瑞沙泰式廚房、MAAT瑪特輕食、莉蒂亞鐵板料理、老師養生料理、帝一味精緻自助餐、廣東鴨莊、長青鐵板燒等。


2010/03/18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加入書籤

Share/Save/Bookmark

##EasyRead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