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

ECFA可臨時禁止危險食品進口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指出,未來ECFA將列入不履行協議的「例外條款」,例如未來如果發生類似三聚氰胺毒奶事件,我方可以臨時禁止不安全食品進口。


他還說,大陸在第四次非正式諮商時已提出,未來希望列入「早期收穫」(提前降稅)清單三大原則,包括:台灣進口量較多關稅高於百分之三對大陸利益較大的項目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率國貿局長黃志鵬工業局長杜紫軍等人赴立法院報告。施顏祥強調,ECFA簽署後,一定會經立法院同意後才生效;如果立法院不同意簽署內容,將重回談判桌、重啟談判。


立委質詢關注焦點包括:ECFA何時簽署?政府是否可保證大陸農產品不會進口?ECFA簽署是否經過立法院監督等。


施顏祥說,四次江陳會談將會啟動ECFA對話,等於宣告進入正式協商,眾所矚目的早期收穫(提前調降關稅)清單,應不會在第四次江陳會中討論,將在正式協商裡討論。
他預期第五次江陳會有機會簽署ECFA,但是他說,目前不清楚何時舉行第五次江陳會,只能努力在明年上半年簽署。


他還保證,政府不會開放大陸農產品大陸勞工來台,這是台灣底線,而且不開放的期限希望越長越好。


施顏祥表示,目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的產業,包括石化紡織中上游、機械汽車等,不會超過五百項。


另外,未來ECFA將列入我方可以不履行協議的「例外條款」,避免萬一有大陸產品對國人安全造成危害;還有,為避免第三國「搭便車」適用ECFA的優惠,未來會加強兩岸的「原產地規則」,將比現行規定更嚴。


黃志鵬解釋,所謂「原產地規則」,就是限制出口產品必須含有一定的比率是由台灣製造或出產,才可以稱為「台灣製」,確保ECFA之後受惠的都是正港台灣產品


轉載自:【2009/11/19 聯合報╱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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