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明年元月一日食品藥物局成立(TFDA),衛生署將成立管制藥品製藥的國營公司,經營第1級、第2級管制藥品輸入、輸出、製造、販賣等業務,未來大幅提升管制藥品國產自製率,減少對進口仰賴,有助帶動生技產業起飛。
立法院已完成衛生署食品藥物局組織立法,明年元旦將正式成立,管制藥品管理局將與衛生署藥政處、食品衛生處及藥物食品檢驗局整併為食品藥物局,負責推展藥品、食品、化妝、醫療器材及生物學製品之管理、檢驗及研究一元化政策。
現行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應設立製藥工廠,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第1級、第2級管制藥品;行政院會昨日通過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製藥工廠可以公司方式設置,同時通過管制藥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
民國100年衛生署將把目前管制藥品製藥工廠改制成為公司化,以利更大彈性引進較佳的經營模式,並將大幅提升管制藥品國產自製率,減少對進口仰賴,必要時也可委託國內GMP工廠生產製造。
管制藥品製藥公司初期為國營事業性質,由政府獨資經營,設置董事5到7人董事會,置監察人1到3人,副總經理以下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規定,增加企業化經營彈性。目前銷售管制藥品,7成均國外進口,只有3成自製,未來希望大幅提升自製率至7成左右,提升國產製藥能力,以大力技植我國生技產業。
目前管制藥品一年銷售金額約有4億餘元,一旦大幅提高自製率,一年約可省下20%進口經費,其中光進口貼片用管制藥品占營業額2/3,尤其癌症病人止痛常用的吩坦尼貼片大多仰賴進口。
管制藥品係指成癮性麻醉藥品、影響精神藥品、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依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第1級管制藥品有鴉片、嗎啡及海洛因等;第2級管制藥品有麻醉用大麻脂、大麻浸膏、大林酊與罌粟(Opiumpoppy)、古柯、古柯葉。
轉載自:【2009/11/06 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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